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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惠宁代表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7年03月08日 10:32:49

    法制日报北京3月7日讯(记者 马超)今天上午,山西代表团举行媒体开放日活动。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代表向媒体介绍了山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情况。

    骆惠宁介绍说,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山西是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山西省委秉持改革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法律授权,正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改革中,山西确立了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思路,制定了实施方案,作出了“两步走”的安排。

    第一步重点抓“转隶”。在把握改革方向、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撤销监察厅(局)、检察院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将相关职能整合到监察委员会,实行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今年1月18日,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已挂牌运行,3月底前,各市县监察委员会可全部组建。

    第二步重点抓“建制”。山西省监察委成立以来,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执纪执法协调机制、国家监察与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具体办法等,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骆惠宁表示,山西省监察委的组建及运行,已使改革试点初见成效,主要表现为:整合了反腐败资源力量,创新了组织架构,优化了队伍结构,增强了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初步构建起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制约,将有利于持续推进山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下一步,将继续担当好中央赋予的这项重大改革使命,努力交出试点工作合格答卷,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骆惠宁说。

责任编辑: 黄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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