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非公经济人士进一步坚定信心
“今年两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两高报告体现了中央对发展非公经济的高度重视,给我们吃下了‘定心丸’!我感觉民营经济发展的春天来了!”德庆县工商联主席马纲领代表激动地表示。14日,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广东代表团围绕两高报告护航非公经济发展展开热议。
代表们认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央释放出一系列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信号,在习近平总书记3月4日发表重要讲话之后,两高报告特别强调要“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并提出“五个界限”和“三个慎重”等新提法,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护航非公经济发展的决心,进一步坚定了非公经济人士的信心。
广东省佳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刘伟代表同样激动不已。他说,今年两高报告不仅有专门对非公经济保护的内容,还专门另外附给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我们称这份文为‘非公经济18条’,这对民营企业来说,可以说是如获至宝!”
中央一系列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信号和政策对广东意义重大。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悦伦代表说,广东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超过一半,在佛山更是占到七成。因此,在宏观经济形势严峻的环境下,稳定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与预期十分重要。“影响他们信心的不仅是经济环境,还包括政商环境、舆论环境等多个因素。”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南东代表坦言,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的“三个慎重”对民营企业至关重要,“‘三个慎重’做好了,对企业的影响会大大减少。”他建议不仅是司法机关,其他执法部门也应参照借鉴“三个慎重”。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所提的意见,希望你们继续给我们提意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代表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时要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服务和保障好企业发展,更好发挥检察机关职能。广东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传达和贯彻好两会精神和两高报告精神,并在司法实践中落实好。他要求省有关办案部门要严格依法来办理,要严格区分“五个界限”,把握好“三个慎重”,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好的司法环境。
(南方日报特派记者 黄应来 黄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