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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浏览字号: 来源: 安徽日报 2016年3月16日

  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和慈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

  安徽日报讯3月1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安徽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和慈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并对代表团工作进行总结。安徽代表团团长王学军,副团长李锦斌、詹夏来、胡连松、王翠凤、谢广祥出席会议。詹夏来主持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审议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审议了慈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全体会议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人代会,是做好2016年度工作的动员会,也是凝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实现“十三五”时期良好开局的动员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连日来,安徽代表团代表始终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与全体代表一道依法履行职责,为开好大会做出了应有贡献,展现了胸怀大局、一心为民、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代表团坚持把践行“三严三实”、争当“四个自觉”模范与依法履职、开好会议有机统一起来,切实加强对代表团工作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和大会秘书处改进会风的各项要求,强化纪律约束,始终务实节俭,保持清风正气。

  全体会议强调,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要迅速传达贯彻大会精神,代表们要带头传达学习,切实把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懈努力。(记者 吴林红汪国梁)

责任编辑: 张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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