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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上杜绝冤假错案
云南代表团在分组讨论“两高”报告时,纠正冤假错案成为焦点话题。
代表们认为,去年以来,“两高”在纠错改错上,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亮丑揭短,依法办案,维护了司法公正,社会评价很高。
“冤假错案给涉及的个人、家庭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为什么20年、10年后才发现,不是3年、2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发现呢?”王树芬代表在讨论中动情地连续发问。她说,不能偶然冒出一个才纠正一个,案件纠错机制要形成常态化,要在建立纠错机制上下功夫,从制度上杜绝冤假错案。她建议,加大排除非法取证力度,严格落实案件审理终身负责制等有关制度机制。
“人的生命是极其宝贵的,时光不会倒流,把一些没罪的人错判了,用钱是买不回来的。”何金平代表建议,要健全纠错机制,加强责任追究,从严从重、绝不姑息地追究冤假错案相关责任人。
夜礼斌代表说,“为将来不再发生冤假错案,一定要严格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惩处,起到警示作用。”冤假错案涉及到公检法三方,公安方面要杜绝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检察院起诉前要做好复核工作,法院合议庭要充分发扬民主,各个程序都要负起责任。(记者 左超)
责任编辑: 张天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