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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代表团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

湖北代表团举行第八次全体会 审议慈善法草案

浏览字号: 来源: 湖北日报 2016年3月12日

    湖北日报北京11日电  今天上午,湖北代表团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湖北代表团团长李鸿忠,副团长王国生、罗清泉、苏晓云、王晓东、周洪宇等参加审议。副团长李春明主持会议。

    周洪宇、朱宁、刘英姿、邓智毅、傅振邦、王国斌、丁小强、孙健、杨晓波、马新强、蔡学恩、谭之平、孙东林、张琼、李晓红等代表先后作审议发言。

    代表们认为,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制定慈善法,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的客观需要,是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际举措。代表们表示,制定颁布实施这部法律,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有效保护和释放蕴藏在人民群众中崇德向善的磅礴力量,在我国法制建设史和慈善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代表们审议时建议:注重对慈善活动的鼓励和支持,建立税收激励慈善机制,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予以细化,尽快修改现行相关税法;增加“第三方对慈善组织进行年度经济审计,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的内容;加入慈善捐款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的内容,以解决当前全民医疗特别是大病、重病保障水平偏低的问题;把慈善与扶贫结合起来,通过激励慈善助推精准扶贫;高度重视慈善信托的金融属性,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由专业信托机构来担任;提高慈善捐赠抵扣税幅度,并且明确捐赠实物、股权等应与捐献现金一样享有抵扣税优惠;尽早出台遗产税法,助推慈善法实施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有关工作人员到会听取审议意见。(翟兴波)

责任编辑: 别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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