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23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李鹏委员长出席并主持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在闭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渔业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外资企业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号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通过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本次会议还审议了引渡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婚姻法修正案草案、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和国务院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决定草案。会议还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议案。会后有关部门将根据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抓紧研究和修改,为进一步的审议做好准备。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大江大河流域治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李鹏委员长出席各国议会联盟千年议长大会情况的书面报告、李鹏委员长访问冰岛、立陶宛、白俄罗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俄罗斯六国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还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蒋志培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黄尔梅(女)、宫鸣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刘京香(女)、党建军、韩维中、杨万明、韩玫(女)、冯晓光、张进先、黄金龙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董佩兰(女)、李东、任振平、郭彦祯、丁振东、李世敏(女)、范建邦、李淑琴(女)、翁廉(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在会议的各项议程完成后,李鹏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
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吴阶平、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开幕式,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
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吴阶平、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闭幕式,国务委员迟浩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