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996年5月7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草案)》。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草案)的说明,关于普及法制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和三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草案)》。听取关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说明。审议乔石委员长访问乌克兰、俄罗斯、希腊、古巴、加拿大五国情况的报告(书面),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爱尔兰、比利时、冰岛三国情况的报告(书面),全国人大代表团出席各国议会联盟第九十五届大会的报告(书面)。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任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