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简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0-12-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5年2月22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草案)》的决定,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草案)》,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国和加拿大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的决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决定和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拿大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通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和选举。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还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和决定任免名单。
来源: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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