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88年1月 11日至21日举行。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草案)》,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草案),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草案)。听取了关于农业生产问题的汇报,关于李先念主席访问法国、意大利、卢森堡和比利时四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西班牙和葡萄牙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芬兰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苏丹、摩洛哥和利比亚情况的报告(书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批准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会议根据国务院代总理李鹏的提名,任命彭珮云为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