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简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0-12-0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87年6月11日至23日举行。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草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的议案,关于1986年国家决算的报告,国务院关于提请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的议案。听取了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和处理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希腊、荷兰的情况报告,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墨西哥、哥伦比亚、秘鲁三国的情况报告,以及印发关于出席各国议会联盟第七十七届大会情况的书面报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决定,关于批准1986年国家决算的决议,关于大兴安岭特大火灾事故的决议,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领事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关于我国加入《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的决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会议通过关于撤销杨钟的林业部部长职务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姚依林兼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尉健行为监察部部长,高德占为林业部部长,任命黑伯理为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李友九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顾问,熊传震等12人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批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命名单。
来源: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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