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简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0-12-0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87年3月10日至19日举行。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听取了关于1986年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草案)。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通过关于补选的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民族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通过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名单;铁路运输高级法院院长、副院长,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的免职名单;决定任免驻外大使名单;批准任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源: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