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84年11月6日至14日举行。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案)》,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议案,关于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议案。听取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协议文件问题的报告,关于李先念主席访问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和四个亚洲国家的情况报告。通过了国务院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议案的决议,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关于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提请决定任免驻外大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