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22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李鹏委员长主持了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并在闭幕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引渡条约》、关于批准1998年中央决算等四个决定和决议。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员的任免名单:任命黄松有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任命江必新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这次会议还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和《关于惩治违反会计法犯罪的决定(草案)》、《关于惩治期货犯罪的决定(草案)》等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1998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关于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古巴和牙买加四国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全国人大代表团出席各国议会联盟第101届大会的书面工作报告。
李鹏委员长在各项议程完成后作了重要讲话。
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成克杰、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开幕式。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
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 、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成克杰、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闭幕式,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中央军委委员傅全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