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998年1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李鹏委员长主持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并在闭幕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设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领事协定〉的决定(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的决定(草案)》。
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关于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草案):任命张丁华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通过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任命名单:任命郭振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苏宁、张光瑞为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通过关于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免职名单:批准免去姜兴长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任命名单:任命姜兴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沈德咏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任卫华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免职名单:免去卢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这次会议还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和摩洛哥四国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承办亚太议员环境与发展大会第六届年会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的各项议程完成后,李鹏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
田纪云、谢非、姜春云、邹家华、 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成克杰、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开幕式,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中央军委委员傅全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德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列席。
田纪云、谢非、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何鲁丽、周光召、成克杰、曹志、丁石孙、许嘉璐、蒋正华副委员长和何椿霖秘书长出席会议闭幕式,国务委员吴仪、中央军委委员傅全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