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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车辆购置税法草案时认为

纳税人进口自用车不应税上加税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8年12月27日 08:19:39

    法制日报讯 记者蒲晓磊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5日对车辆购置税法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普遍认为,草案已经比较成熟。

    草案二审稿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陈斯喜委员认为,这一规定是在税上加税,形象不好,实际上也收不了多少税。提高立法质量,其中一点就是要合理,否则很难让人信服。因此,建议删去规定中的“加上关税和消费税”内容。

    邓秀新委员认为,车辆购置税是按照买车的价钱征税,照顾了军车、警车、救护车等车辆,从保护环境的角度看,应该对大排量车多征税、小排量车少征税。通过税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朝着节约资源的方向努力,在税收上给小排量车的用户优惠,鼓励买小排量车,引导大家保护环境。

    贾廷安委员说,草案二审稿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这个“明显偏低”的弹性太大,没有一个参照物。建议根据现在市场行情确定参照物,以便于操作。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