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权益保护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人民日报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王比学)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许又声作了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我国是侨务资源大国,有6000多万华侨华人分布在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在谈到侨务法治建设的成就时,许又声总结说,一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保障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也对保护华侨权益的部分内容作出规范。出境入境管理法明确了华侨办理回国定居、在境内办理事务以护照证明身份等内容。二是建立维护侨益工作机制。侨办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推动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或办事大厅设立为侨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全国已建立近300个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窗口、站点、顾问团等服务平台。三是开展涉侨普法宣传。把涉侨法律法规作为“七五”普法宣传重要内容,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涉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据介绍,尽管宪法对保护华侨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国家层面还没有针对华侨权益保护的专门性法律,相关华侨权益保护的内容散见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国籍法、出境入境管理法、收养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导致华侨一些权益在实践中难以有效落实,华侨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报告建议抓紧研究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适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将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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