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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金额4872.5亿元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员8123人次制定完善制度2476项

相关企业在审计报告提请审议当天即公告整改结果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7年12月26日 08:49:14

    □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12月23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0月底,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缴)税款、收回贷(借)款和结转结余、加固抵(质)押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872.5亿元,能够按金额计量的问题整改率达到95%;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员8123人次,制定完善预算和财务管理、境内外投资、司法保障等制度2476项。

    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资金共84.41亿元

    报告显示,73个中央部门及其332家所属单位问题,各部门单位已通过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84.41亿元,整改率92%,并制定、修订规章制度201项。

    对预决算编制不够准确、虚列支出的问题,29个部门和58个所属单位整改15.54亿元。对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设备的问题,11个部门和38个所属单位整改7.9亿元,有的已停止出租出借。对虚假发票套取或账外存放资金的问题,两个部门和19个所属单位已整改9386.26万元;对违规出借资金或购买理财产品等问题,8个所属单位已收回资金5.26亿元。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60个部门和308个所属单位已整改52.39亿元。

    对公务用车问题均已通过退回车辆、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完毕,其中退回无偿占用或超编制配置的公务用车48辆。对会议管理问题,已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完善相关制度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其中转嫁的会议费59.2万元已归还原单位。对办公用房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清退、调整或封存超标办公用房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

    此外,3个部门和24个所属单位已停止或取消违规收费项目。

    地方违规举债整改资金共253.5亿元

    报告显示,对于审计查出的部分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较快、有的还违规举债问题,财政部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一是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要求严格遵守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警示,核查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问题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三是进一步摸排债务风险,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地方清理整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问题。审计署在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等审计中,始终关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相关情况。

    对其他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相关地方也积极推进整改。对组织管理问题,4个省、两个市和两个县均已按规定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对违规举债问题,相关地方通过终止或修改协议、撤销承诺函及提前偿还等方式整改253.5亿元;对其余283.69亿元违规举债余额,相关地区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制定了整改方案。

    970人因扶贫资金问题被追责问责

    报告介绍了扶贫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10月底,各地通过追回、盘活或避免损失等方式整改32.68亿元,有970人被追责问责,93%的问题得到整改。

    被审计的各县共剔除和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18万人,重新识别补录贫困人口9.51万人,完善建档立卡数据信息21.68万人。相关地方扶贫部门已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发放补助或退还资金4.01亿元,收回违规使用的贷款及贴息补助等2.52亿元;各地共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316项,细化或完善制度324项。

    报告显示,相关地方将社会帮扶资金纳入财政统一管理统筹使用,通过约谈通报、召开项目调度会等措施,已统筹盘活19.8亿元。对资金日常监管还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地方已追回被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资金1.95亿元,并通过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完善资金审批手续等方式整改1.11亿元,追责问责412人次。

    此外,为推动完善扶贫工作机制,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6部门修订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期内每年组织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贫困县退出评估,确保贫困退出有序推进,脱贫结果真实可信。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等精准扶贫政策考核管理等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督查。

    8.49万户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或调整保障待遇

    对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报告显示,截至10月底,各地已整改问题金额494.6亿元,整改率93%;处理处分1363人次,制定完善制度709项。

    超过1年未及时安排使用的资金中,有479.8亿元已安排使用;被违规使用或骗取、套取、侵占的资金中,有13.74亿元已上缴国库、归还原渠道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不符合条件或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中,有8.49万户被取消保障资格或调整保障待遇等,追回违规领取的补助补贴1.03亿元;被违规享受或使用的住房中,有3.61万套通过腾退置换、提高租金、补收差价、调整住房性质等方式进行整改;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无法交付使用的住房中,有11.4万套完善后投入使用。

    为推动完善住房机制,银监会督促银行优化信贷流程,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促进依法合规使用安居工程资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8家重点商业银行已整改问题金额175.37亿元

    报告指出,截至10月底,8家重点商业银行已整改问题金额175.37亿元,处理处分73人次,制定完善制度43项。

    对于信贷发放和资产管理中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8家重点商业银行按照监管部门统一部署进行自查,重点排查违规放贷、贷款“三查”不严、信用风险暴露不充分等问题,对屡查屡犯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违规放贷和办理票据业务问题,相关银行通过回收贷款、加固抵(质)押、加强贷后监管等措施已整改完毕,其中收回贷款45.87亿元。对资产质量管理问题,在自查基础上,准确分类、有效管控风险,并按要求披露信息。

    相关企业审计工作报告公布当天公告整改结果

    报告显示,针对部分企业业绩不实的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将问题分类梳理,建立分工督导机制,对问题性质严重的严肃问责。相关企业坚持边审计、边整改,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当天即向社会公告了整改结果。

    截至10月底,对业绩不实问题,相关中央企业采取调整账目报表、中止违规业务、追究责任、清退追回资金等措施整改完毕,其中已调整账目报表1790.88亿元,清退追回违规资金3159.82万元,处理处分149人次,完善规章制度75项。

    报告指出,对境内业务风险问题,相关企业通过采取诉讼清收、追究责任、完善制度等方式,已整改问题金额581.66亿元;对境外业务风险问题,已整改问题金额371.6亿元。此外,对超标准办会、购车、高档消费等问题,相关企业已整改5.07亿元。同时,共处理处分652人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41项。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