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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拟明确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破解“陪而不审”问题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 2017年12月23日 08:37:05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王琦、熊丰)人民陪审员法草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力图破解过去存在的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问题。

    草案规定,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以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均可以适用陪审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介绍,合理界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有助于让陪审制度在国家治理和司法体系中发挥应用作用,同时解决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

    草案还进一步明确了第一审案件应由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的参审范围:社会影响重大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事案件;根据民诉法第五十五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提起的诉讼;其他涉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

    同时,草案加大审判长对人民陪审员的指引、提示力度,强调法官对人民陪审员行使权力的保障义务,但不得影响人民陪审员的独立判断。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