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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法草案进入二审 明确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7年12月23日 08:45:53

    12月22日,烟叶税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这是该法律草案第二次审议。

    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草案一审稿第一款和第二款关于烟叶税纳税人的规定有所重复,建议合并。草案二审稿据此修改后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

    草案一审稿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有的常委会委员和地方、专家提出,“次月十五日”没有起算点,不是很清楚,建议进一步明确。据此,草案二审稿作出修改并规定,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责任编辑: 张绵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