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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他人炒信删差评将被严惩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7年11月6日 08:20:34

    法制日报讯 记者朱宁宁 一年一度的“双11”即将来临之际,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出台。在11月4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说,不实的网红店恶意刷单、有组织刷单、网络水军等现象,已经引起国家工商总局等各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此次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这方面进行了细化和修改,对刷单等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严惩。

    杨红灿说,近几年随着互联网购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进行购物。“618”“双11”“双12”,每年随着这些网络节日的到来,网商平台都会开展集中打折、优惠,吸引消费者眼球,更多地促进消费。“应当说这对拉动消费、促进经济的发展是有非常积极的一面。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有的没有那么大交易量,就采取了恶意刷单。像这种情况,之前都是先约谈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求他们按照法律要求不允许从事违法行为,欺骗消费者。今后,反不正当竞争法又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内容,正展现了对广大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

    据杨红灿介绍,当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的状况、用户的评价、曾获得的荣誉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另外一种是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一个是为自己,另外一个是帮助别人。”针对这种情况,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第9条虚假宣传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也就是说,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也将受到严惩。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