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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两高”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建议加强研究着力解决配套改革问题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7年11月4日 08:17:17

    □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今天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

    审议中,常委会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坚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为报告对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以来的情况的回顾是实事求是的,对工作规律的探寻是深入而卓有成效的。司法领域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取得了显著效果,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两个重点领域、亮点领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人员认为,深化司法改革的任务仍很繁重,有些任务落地落实还存在着差距,下一步,建议加强研究继续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解决相关配套问题。加大力度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显示,现在法院已经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2000多个,特邀调解组织2万多个,特邀调解员6万多人,2016年采取这种方式分流案件有150多万件,占当年的一审案件13%。

    “我觉得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时候,要加大诉调衔接、诉裁衔接,尽量把一些民事纠纷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方式来化解,而不是把所有的案件最后都压到法院来,使矛盾化解成为社会的共同责任,而不是由法院一家来承担。”李连宁委员建议司法体制改革要加大多元化解纠纷的改革探索。抓紧研究解决案多人少矛盾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是解决“立案难”问题,把立案审查制改为登记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显示,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的两年内,全国的民事案件数量达到了3900万件,人民法院平均每年受理的案件是2000多万件。老百姓打官司更方便了,但同时,案件大量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

    李连宁建议对立案登记制还要再深入总结和完善,把保证人民的诉权、解决诉讼难、告状难与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共同化解社会纠纷统筹起来。“资料显示,实行员额制后人均办案数量增加20%,所以导致了人手不足,没有入额的人员实际在承办案件的情况不在少数,人少案多的矛盾十分突出。我也认识一些法官,也是很优秀的法官,最后都因为工作压力太大,最后选择了不入额,选择了离开法院,这种情况我们要高度重视。”

    “现在办案辅助力量不足,法官、检察官工作任务很重,人员分类后政策还没有很好地研究透,辅助人员待遇偏低,这些人员如何补充上,并且稳定队伍,让法官、检察官全心全意办案?”马馼委员建议两高抓紧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李烨说:“现在应该说整个法院的改革总的是比较成功的,改革已经向纵深推进,但是出现一个问题,就是配套改革还是跟不上,其中最关键的,在基层,法官人与事的关系不匹配。我了解几个法官,一个法官一年办案270多件。我们在基层处理一些纠纷,有些纠纷谈了几次甚至十多次才解决。所以在司法改革中,应该尽快考虑法官的编制数量与当前案件多的实际问题。” 尽快出台相关衔接配套措施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正永建议两高要用相当的精力来解决配套改革的问题。

    赵正永说:“现在规定的改革任务已经在推进了,但每项改革任务引发出来的其他问题解决还不够及时,基层的同志希望顶层能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如员额制后行政人员少了,有些同志也不大愿意做了,有些原来是很有经验的同志现在入额后都去当法官、检察官了,按照规定他们要辞去原来的职务,新补的干部没有补上,内部符合条件的同志也不大愿意做了,所以行政这块工作就削弱了,这对整个法院、检察院机关的建设都是不利的。”针对这些问题,赵正永希望两高能够再进一步加强研究,加强分类指导。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张坚认为,当前改革的成果非常大,但是改革配套措施不跟上,很多问题将难以解决。比如,现在要搞机构改革,而法院的员额制改革还没有稳定住,顶层设计还没有完成,如果急于推进,阶段性地会显现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张坚说:“这是改革顶层设计最艰巨的时期,需要顶层设计协调配合,深入研究来解决。我们的改革取得了突出的成效,要巩固改革成果,深化改革就要尽快解决相关政策的衔接配套。”他举例说,现在社会治理都强调专业化的方向,我们已形成了家事审判、道交审判、环境保护审判、旅游资源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等专业化审判方向,结果又要搞扁平化,这就带来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应该是既注重扁平化又要注重审判专业化。采取激励措施调动内生动力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文斌认为,改革到位以后,最重要的是如何激发人的积极性,建议根据目前的状况,采取措施积极调动内生动力,让法官、检察官尝到改革的红利。

    “在提高思想觉悟,为国家进步担当的境界以外,保障措施、激励措施应该随之跟上。我觉得应当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待遇,把更多高水平、高素质的法律界人员吸引到检察官、法官队伍,这样办案效率高、精准度高,误差率就低。现在存在外流的情况,很多高水平的法官、检察官都辞职不干了,去当律师、法律顾问。因此,除了提高认识、提高奉献精神以外,还应该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在国家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提升我们国家检察官、法官的待遇。”陈文斌说。法制日报北京11月3日讯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