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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将修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7年02月25日 08:27:48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月24日在京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随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的有关问题,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红十字会法修订案的亮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将其概括为8个字——保护、支持、规范、审慎。他说,红十字会是一个很好的精神品牌,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这种品牌进行侮辱、玷污和侵犯。中国红十字会工作有了很大拓展,最突出的拓展就是无偿献血、人体和遗体器官捐献及造血干细胞捐献,应通过法律规范对红十字会工作给予支持。

    郭林茂还指出,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质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约束的缺失。这次通过法律的修订,使红十字会进一步规范。红十字会法条文不多,又是修改,还经过了三审,这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体现,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部法律的审慎态度以及对中国红十字会这个特殊救援组织的高度重视。

    有记者问,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下一步如何落实好一些优惠政策?“今天我们将原来所规定的只允许企业捐赠在当年税前扣除,补充为可以结转到以后3年来扣除,这实际上是与慈善法有效衔接,是对原有税法的一种调整和完善。”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张天犁说。

    据张天犁介绍,下一步将开展两项工作:一是提请国务院修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实施条例当中对此次修订的一些条款要做出具体的政策规定;二是条例修改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制定文件,细化具体内容。“为了确保与慈善法及相关政策的无缝衔接,基于去年通过的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开始施行,我们明确2016年9月1日后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可以享受3年结转优惠。”(记者 张 洋)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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