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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时建议
拓宽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
9月2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认为报告以促进水利改革发展为切入点,围绕建设、投入、管护、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应该加以落实。针对当前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应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大力推进工程建设。
“我国有不少区域缺水严重,但是从全年全区域来看,降雨量和水资源量是足够的,缺水主要是时空分布不均造成的。解决区域缺水问题,要加强科学、合理的水资源配置,必须加大水利设施尤其是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力度。”蒋巨峰委员说。
王胜俊副委员长认为,大量水利工程难以得到修复,节水措施建设进展缓慢,水污染治理任务艰巨,饮水安全问题突出,水利配套设施不健全等,都与投入不够有关。“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另一方面还要积极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同时还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农田水利建设,以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要。”
“从今年长江中段发生的水害看,国家要进一步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加快控制性枢纽工程和重要蓄滞洪区的建设。蓄滞洪区建设要与平垸行洪、恢复水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吴恒委员说,在加强蓄滞洪区建设的同时,还要确保生态安全。
王万宾委员认为,我国许多地区水资源匮乏严重,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安全构成威胁。对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实行“以水定城”。应采取措施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记者 徐 隽)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