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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
自上而下推动管理架构设置
体制机制是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在此次报告中也被多次提及,成为分组审议中委员们热议的焦点。
韩晓武委员分析指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仍不太顺:一方面,中央和地方不一样。另一方面,各地也不完全一样。他建议,应该加大力度来理顺。理顺的方向,首先职权不宜分散,应该加强统一管理。其次,在机构设置上,应上下统一起来,职责分工要进一步梳理、整合,明确责任。
刘振伟委员认为,我国采用分段监管,容易形成真空或交叉地带。必须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下气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消除模糊和交叉地带。在监管责任上,根据实践中反映出的问题,该调整部门职能的就应及时调整,做到无缝对接。
车光铁委员强调必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顶层设计。他指出,受部门管理架构频繁调整的影响,造成政出多门、职能交叉、责任缺位衔接不畅等问题。对此,他建议,自上而下推动管理架构的设置,从强化主体责任、纵向推力、横向衔接、队伍稳定等方面,规范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
冯淑萍委员建议改革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药品销售是跨区域、全国性销售,所以全国销售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相应的财力保障及执行责任。”她建议,在事权上移的过程中,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拿到中央会好一点。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