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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草案)》研讨会在京召开

专家倡导小额捐赠使用电子票据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5-12-02

    近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社会保障法分会成立大会暨《慈善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人员围绕慈善法的立法宗旨、捐赠自愿原则、慈善组织的非营利性、慈善组织的法人资格问题、慈善组织财产来源、个人募捐、慈善信托、无偿服务与非营利的关系、志愿者与劳动者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与会专家指出,草案中以注册地行政级别来限定慈善组织网络募捐范围的规定,会加剧慈善资源上下和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现在的规定跟国家简政放权的大政方针存在冲突的,省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可以任何网站募捐,而在县级,或者社区的市级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只能在民政部门指定,或者建立的统一平台上募捐,应该让慈善资源能够继续沉下去,贴近基层、服务社区。为此,专家呼吁取消该条款。

    关于捐赠票据,与会专家倡导使用电子化票据。有专家认为,小额捐赠的票据问题成为许多慈善组织的“不能承受之重”,实践中有设置捐款最低限额才开发票、提供票据的,此问题可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即,应在立法中倡导电子化的票据。

    与会专家还提出,志愿者不应该成为慈善法的主要受保护对象。该专家解释说,慈善立法是为了统一规范慈善事业的性质、地位,规范慈善行为,加强慈善监管,进一步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法应该是主要保护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利益,慈善组织往往会成为利益的侵害者,对其进行特别保护是否有必要;而志愿者只是服务者,在慈善活动中无偿提供义务性劳动,也不应该成为慈善法的主要受保护对象。此外,针对草案舍《信托法》之“批准”而用“注册”,专家建议增加慈善信托的注册和公开募捐的核准。

    据了解,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此前,北京市社会法学会的专家和法学院的师生组成的课题组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读,并将征求到的意见汇总,此次会议研讨情况整理后将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做参考。

    会上,还揭晓了社会保障法分会会长和副会长名单、首批43名理事名单。其中,会长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黎建飞教授担任。

    谈及社会保障法分会今后的工作,黎建飞提出,分会将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结合、全国性的立法与北京市的实务相结合、学术特色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力争在社会保障的全覆盖、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并轨、义务教育、住房保障、京津冀整合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政策落地上有所作为。

    来自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全国人大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专家学者共60多人参加了讨论。(王开广)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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