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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最高检关于刑罚执行监督情况的报告,有建议指出——

强化法律监督 纠正冤假错案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5年11月04日

    11月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同时对报告及今后的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从报告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表示肯定的同时,刘振起委员认为,冤假错案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对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了严重破坏。如何提高纠正冤假错案的效率,让已经迟到的正义来得更快?这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这方面,检察机关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将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抓得更紧,争取更好效果。

    黄伯云委员关注到刑罚执行中的“提钱出狱”等权钱交易问题。“近年来,通过各级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刑罚得到较好执行,但是仍存在腐败行为。严肃查办和预防刑罚执行中的职务犯罪,防止和纠正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这应当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不断加强监督。”

    分组会议上,马(马文)委员认为,刑罚执行出现的问题,有监督不到位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刑罚执行本身存在的问题。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到监狱,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

    车光铁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各环节的监督。“对于社区服刑罪犯的收监执行,虽然司法行政部门已出台相关规定,但是基层落实难度大,甚至一些被决定收监的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目前,社区矫正法已列入立法计划,但尚未出台。建议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社区矫正追查制度,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收监执行程序,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规范刑罚执行,也为社区矫正法出台打好基础。”

    “建议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工作的衔接配合。”车光铁委员还提出,“在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方面,都有相应规定,但基层执行还有困难,这主要是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造成的。建议建立健全刑罚执行相关部门的通报、沟通等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刑罚执行。”

    还有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检察机关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努力克服刑罚执行检察队伍存在的人员偏少、年龄老化、整体素质能力亟待提高等制约因素,进一步加强教育培养,努力建设一支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刑罚执行法律监督队伍。”艾斯海提·克里木拜委员说。(张洋 王比学)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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