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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最高法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有建议指出——

严格出庭应诉 倒逼依法行政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5年11月04日

    11月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最高法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各级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探索创新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快行政案件跨区域审理

    万鄂湘副委员长说,立案制度改革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扩大了受案范围。改革和修法对行政诉讼起到的推动作用非常巨大,立案难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审理难,审理难主要是体制问题。改革措施还没有到位,省以下人财物的统一管理还没有全面启动,虽然有一些试点,包括北京和上海的试点,但主要是在铁路法院集中管辖。他建议,改革统一管辖要扩大试点。

    车光铁委员也建议,进一步加快行政案件跨区域审理试点工作进程。目前,不少基层法院处于观望状态,特别是有关行政诉讼必需的增加人员、添置设备等正常工作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不利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有序展开。

    增加行政审判人员编制

    法官员额怎么改?万鄂湘副委员长认为,应该保留足够的基数,因为行政诉讼案件只会增加不会减少,信访案件很多都到了行政诉讼阶段,因此,应增加司法辅助人员。目前,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官压力越来越大,不是审判技术问题,而是信访压力。他举例说,拆迁案件判完以后,房子拆了,法院没有这个能力恢复原状,信访责任就记在法官身上,工作量绝对不亚于审几个案件。

    龙超云委员建议,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增加行政审判人员编制,配强行政审判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采用团队化加分散化的模式配备辅助人员,可考虑将辅助人员分为法官助理、书记员、速录员分类管理。

    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针对现实中有些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出庭不配合,甚至不接受败诉结果的现象,郑功成委员提出,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能不能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执行判决作为一种约束?不仅是政府要带头守法,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更重要的是可以督促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决定时更加谨慎,自觉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优先位置来考虑,更好地用权。

    范徐丽泰委员建议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不尊重法院就是不能真正贯彻依法治国。”

    乔晓阳委员说,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来,各地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不执行生效裁判的依法做出了有效的处理,建议进行调研,收集一些案例,推动有关规定落实。(王比学 张洋)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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