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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炳轩率队到天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

浏览字号: 来源: 天津日报2015年7月12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组,8日至10日来津进行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出席座谈会并陪同检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邵宁参加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津渡、副市长孙文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福刚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或陪同检查。

在津期间,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天津阿尔发保健品有限公司、天津网聚优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天津百得利之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天津公司网络指挥调度中心、天天希杰(天津)商贸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唯品会(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天津银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市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和消费者代表的汇报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天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广泛宣传,探索共治体系,注重源头治理,加强集中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坚持问题导向,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调解主动导入机制建设等方面,推出了创新举措。希望天津率先研究金融、教育、旅游等服务型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加快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研究消费者协会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依法促进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更多有益经验。

吉炳轩在总结讲话时说,这次执法检查,了解了天津在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一系列有效措施和创新办法,听取了各方面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我们要认真总结梳理这些好做法、好经验、好建议,进一步依法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着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现代化的商业经营。要在消费市场、消费方式不断发展的新情况下,研究解决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配套法规,更加有效地推进法律的贯彻实施,切实发挥好保障和促进作用。

肖怀远在座谈会上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津检查指导,是对我市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力推动。我们要按照执法检查组的要求,总结经验,探索创新,进一步推进法律的贯彻实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作权益。

崔津渡、孙文魁围绕落实执法检查组要求,进一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作了讲话。(完)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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