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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4月22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文化部部长 雒树刚

浏览字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5年4月23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精神文化需求的主要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基础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全局。2015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繁荣文艺创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重要任务,积极促进艺术创作、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的繁荣发展。开展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和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以及京剧、地方戏、民族音乐、美术等专项扶持发展规划,推出了一批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和美术作品。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扶持引导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电影年产量保持世界第三大国地位,电视剧年产量位列世界第一。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主题,推出了一批重点出版物。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持续开展优秀出版物推荐、全民阅读报刊行、全民数字阅读活动,2014年共吸引8亿多人次参与。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心连心”、“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结对子、种文化”、文化志愿服务、全民健身、广场文化活动等,丰富了城乡群众文化生活。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近年来,国家在推进国家图书馆新馆、国家博物馆等一批高水平的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同时,统筹推进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夯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基。2001年以来,中央投入40多亿元资助地方建设1086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2.42万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实现了“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2012年以来,已投入16亿元支持214个地市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文化馆新建和改扩建。投资17亿元对偏远农村地区1229座广播电视高山骨干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为解决基层文化设施“空壳”问题,安排乡镇文化站和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对基层文化设施设备购置进行补助。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3117个,文化馆(含群艺馆)3313个,乡镇(街道)文化站41110个,公共博物馆、纪念馆3473个,工人文化宫1300多个,青少年宫700多个,科技馆350多个,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3000多个。开设广播电视播出机构2564个,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台站21000多个。各类出版物发行单位12万多家,发行网点17万多处,建设阅报栏、阅报屏7.2万余个,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2万多个。

    (三)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公益性文化单位的活力明显增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围绕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建立协调机制,成立由文化部门牵头、25个部门参加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加强对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分类指导,明确划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时政类报刊社、公益出版社等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一批公共文化机构组建理事会,探索形成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和流动服务等模式。积极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全国2780个公共博物馆、347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及43510个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已实现免费开放,服务人次大幅增加。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推动成立中国文化馆协会、图书馆学会、博物馆协会、广播电视协会等,发布一批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

    (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增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总量。坚持把重大文化惠民工程作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抓手,以基层为重点扎实推进。“十二五”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顺利推进,已基本实现全国已通电农村地区广播电视村村通。截至2014年底,广播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99%和98.6%。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建成3.55万个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70万个村(社区)基层服务点,基本实现覆盖所有乡镇、行政村。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数字院线252条、放映队约5万支,年放映800万场,年观众人次约15亿。全国县级城市拥有数字银幕超过7200块,已有10个省(区、市)实现了县城数字影院全覆盖。农家书屋工程建成60.1万家书屋,为边远地区建成1.6万家卫星数字农家书屋。这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有效弥补了基层资源的不足,改善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条件。

    (五)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统筹考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样化文化需求,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作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向公益事业捐赠减免税收的重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北京、安徽等地通过举办惠民文化消费季,免费发放文化优惠卡等形式激活文化消费需求。截至2014年底,北京累计发放文惠卡151.06万张,通过文惠卡发生的交易额达7.19亿元,直接为消费者节省9000多万元。安徽惠民文化消费季期间,共有2304万人次参与文化消费,总额达90.43亿元。全国涌现出一批民办群众文艺团队、文化大院、文艺俱乐部等。截至2013年底,由文化馆、文化站指导的群众业余文艺团队28.2万个。完善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截至2014年底,登记在册的县级以上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机构6337个,文化志愿者91万人,社会体育指导员174万名,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六)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加强现代传播体系和互联网文化建设。把握当前信息化和传播技术发展趋势,积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化水平,创新现代传播方式。加快数字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建设。建设多媒体制播分发平台,开办69个高清电视频道、29家网络广播电视台、605家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用户数达4500万户。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全国数字电视用户已近1.9亿户。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十个省市开展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示范网建设。推进数字出版技术。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实施中华优秀文化网上传播工程和中华经典资源库建设等。

    (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坚持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相结合,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进近现代重要史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重要遗址保护工程。2014年,丝绸之路、中国大运河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我国的世界遗产项目增至47项,居世界第二。3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居世界第一。评审认定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372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986名。命名两批共100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设立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古籍保护,成立各级古籍保护中心,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公布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命名12家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建设珍贵典籍数字资源库。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工作,分学段融入学校课程和教材体系,开展经典诵读、文化讲坛、“我们的节日”等活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八)提升老少边穷地区和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立足保障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边远农村、牧区等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加大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面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施重大文化工程。2013年全年制作译制少数民族广播和电视节目时间分别达10万小时和4万小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品种数量不断增加。组织“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实施500多个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服务人数近200万人。开展“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在边疆10个省份建设了810个乡镇服务点、3104个数字文化驿站。加强盲文读物的生产,推进盲人移动数字图书馆建设,全国盲人持证读者达到35846人。实施“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组织中国老年合唱节和中国少儿合唱节,保障老年人、少年儿童等群体的文化权益。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对农民工群体文化体育权益的保障力度。

    二、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来看,由于文化建设底子薄、欠账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三个不适应”:一是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与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三是与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一)体系不完善。设施方面,虽然我国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了按行政层级“全设置”,但农村基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还有空白点。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仍有619个县级公共图书馆和791个县级文化馆建筑面积小于800平方米,分别占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的22.8%和27%。全国有487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占文化站总数的14.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只有1.46平方米。投入方面,虽然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长期以来文化建设经费基数低,财政投入的增长与文化发展的需求之间仍有不小差距。近年来,全国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长期保持在1.8%左右,比重偏低。2014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2683亿元,占全国财政总支出(15.17万亿元)的1.77%。全国人均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206元。队伍方面,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机构专职人员数量严重不足、队伍不稳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服务效能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更加多样化。但是当前公共文化产品种类数量少、质量不高的问题比较普遍,部分互联网站内容还存在过分娱乐化和庸俗化的问题。一些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不足、效率不高。不少地方存在“重设施建设,轻管理使用”的问题,一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闲置,公共资源没有实现最大社会效益。

    (三)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从城乡看,县级以下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资源仍然比较匮乏。2013年在我国2712个县级公共图书馆中,无购书经费支出的有580个,占到县级公共图书馆的21.4%。从区域看,中西部地区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2013年,东部地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约占全国总量的44.15%,中部约占22.57%,西部约占33.25%。从群体看,当前针对老人、少年儿童、残疾人、农民工和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的公共文化体育资源普遍偏少,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政策要求在不少地方尚未落实。

    出现以上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一些地方党委、政府还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的倾向,导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不受重视。同时,政府在公共文化领域还存在“越位”、“缺位”现象。一是公共文化服务行政管理职能条块分割、项目设置交叉重复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二是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尚待完善,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履行责任情况的评估评价还有待加强。三是社会力量参与的动力不足,渠道不畅,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形成。

    三、下一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把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效益发挥作为主要任务,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精神力量和文化支撑。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为中心环节,把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落实到创作、表演、研究、传播等各个环节。继续组织“中国梦”主题创作展示活动。发挥国家艺术基金的导向作用,扩大资助范围,丰富资助门类,突出资助重点。搭建优秀作品传播、交流和推广平台。抓好基层公益性演出活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继续扶持发展优秀传统艺术。改进文艺评奖,解决文艺评奖过多过滥问题,建立健全对文艺作品的科学评价体系。推出一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网络文化精品。加强对网络文学、网络视听节目的引导扶持和审核把关,做到正导向、提品质。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努力完善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设施为补充的基层设施网络。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城市公园、广场等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文体设施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向互联网延伸,大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

    (三)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指导各地结合当地群众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尽快制定地方具体实施标准,以县为单位推进实施。促进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实现城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加大对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强文化扶贫。把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与集中连片扶贫开发、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编制专项规划,谋划实施重大项目,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开展公共文化需求调研,全面深入了解不同群体文化需求的特点,实现精准服务。加快策划实施一批民生分量重、社会关注度高、边际带动性强的公共文化项目。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基层融合发展试点,探索统筹数字文化建设的具体路径,实现互联互通,提高公共数字文化供给和服务能力。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增加产品和服务总量,使公共文化服务成为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重要推手。积极适应社会生活新变化和基层群众的新要求,推动互联网与传统公共文化服务的融合,创新文化传播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

    (五)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运行机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建设,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共建共享,融合发展。建立和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推动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对群众自发开展的文体活动给予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创新绩效考核方式。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对服务质量好、公众满意度高的公共文体机构的激励机制。

    (六)加强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将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训和激励机制。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队伍,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

    四、关于对立法工作的建议

    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文化工作,在推动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法制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文化作为立法的重点领域,对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作出部署,并明确提出要“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这对加快推动文化立法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也是全国文化工作者的迫切期待。在此,我们有两点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进程。去年以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工作,国务院各部门积极参与,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草案,并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这是近年来文化立法的一次重大突破,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起到重要作用。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动该法立法进程,争取在今年下半年提交常委会审议并正式出台。国务院各部门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做好协助工作。

    二是尽快完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经过多年努力,文化领域已经制定了《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约40部法律法规,但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相比,文化立法工作仍需加快推进。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快《文物保护法》修订进程,推动《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争取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同时鼓励和指导地方性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为国家立法作出探索。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专门听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极大支持。我们将按照审议意见,结合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抓好全面落实,努力推动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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