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决定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时认为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十分必要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5年4月22日

    法制日报北京4月21日讯 记者陈丽平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今天分组审议了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一些常委会委员认为,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十分必要。

    何晔晖委员说,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很长时间了。长期以来,这一制度在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确实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王胜明委员说,有必要授权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这项制度在实践中具有许多优势,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试点工作涉及一些法律规定的暂停使用,因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是必要的。

    李路等委员说,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内容。决定草案围绕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和选任程序,扩大参审范围,完善参审案件机制,探索参审案件职权改革,完善退出和惩戒机制,完善履职保证制度等重要环节开展试点,有利于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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