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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航道法规定解决复航问题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12月30日

    法制日报北京12月29日讯 记者席锋宇在今天上午举行的航道法集中采访会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解曼莹说,希望通过落实好航道法,解决碍航闸坝复航问题。

    解曼莹说,航道法出台对于保护国家的航道战略资源意义重大。航道用与不用都是自然存在的。如果用了,就可以节省其他交通运输方式对土地资源的占用,也可以减少其他运输方式对环境、能耗方面的大量需求,所以利用航道资源,应该说是为子孙后代保有了资源,有利于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

    然而,实践中航道保护和利用却并不尽如人意,长期以来航道没有得到有效保护,跨、临、拦没有协调好,造成了航道废弃、断航。

    解曼莹认为,解决碍航闸坝复航问题很重要。她指出,碍航闸坝的恢复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必须有自然资源,二是有经济需求,特别对社会经济发展有支撑作用。航道法对已建设的拦河闸坝造成通航河流断航的,要求具备条件的要恢复通航。解曼莹表示,希望可以通过落实航道法,尽最大可能去解决航道发展的遗留问题。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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