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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贸试验区扩围 探索对外开放新路径新模式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 2014年12月28日

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8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内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

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授权,使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等重大改革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各项试点工作可以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体现了中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开放的要求。扩编后的四大自贸试验区布局合理、定位清晰,将为中国自贸试验探索更加多元化的新经验,为对外开放探索新路径、新模式。

“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扩展,将在较大空间范围内更好地检验相关改革开放措施的实施效果以及复制推广的可行性,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光辉说。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过一年多运行取得重要进展,对外释放了中国继续扩大开放的明确信号,对内在全国形成全面深化改革的积极氛围,成为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风向标”。

通过相关部门充分评估,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深入推进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四个领域的制度创新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验成果。其中,27项改革事项已经先后在全国或部分地区复制推广。包括境外投资备案管理制度、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制度、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贸易监管、跨国公司外汇资金运营管理等事项。

“新建的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各自的特点体现了我国整体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除上海完成的先行先试任务以外,新设的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也将承担起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任务。”李光辉说。

李光辉认为,广东、天津、福建等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将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26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表示,在广东省、天津市和福建省,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再设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可以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互补试验和对比试验。

“互补、对比”,成为业界关注的自贸试验区扩编“焦点”。由于承担改革开放“国家试验”的职能,不简单复制、走差异化道路,对于扩编后的自贸区队伍至关重要。

据广东省有关部门介绍,广东自贸试验区将通过在CEPA框架下扩大对港澳开放、破除准入后的隐形壁垒和政策障碍、自贸园区自身体制机制的创新,进一步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天津自贸园区将在借鉴上海自贸区试点内容基础上,统筹考虑区域特征,重视对京津冀、环渤海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天津自由贸易研究院执行院长刘恩专对外透露。

福建对接台湾、广东侧重港澳,天津重点面向东北亚并统筹京津冀协同发展;业界人士分析,从三大自贸“新军”的战略布局来看,区域化特征、目标指向性将更加显著。

今年11月,福州海关明确,将在平潭叠加试验上海自贸区创新监管、单一窗口、跨境电子商务等措施,并全面启动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在推动台车入闽、台企入驻、台胞宜居等方面多出实招。

“服务两岸关系大局、推动闽台融合,是福建的重大使命;福建自贸区的落地,将为闽台产业融合拓展更大政策空间。”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黄端说。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李文溥教授认为,自贸试验更像一种压力测试,相关改革举措放在这个框架下尝试,并以此倒闭简政放权、机关效能建设等行政体制改革的步伐。

相关专家表示,随着区域概念的进一步明确,自贸区“各有特色、均衡发展、不贪大求全”特征凸显;“说明中央推进自贸区试验的思路更加成熟,也有利于集中力量突破体制障碍,真正落实深化改革目标。”(新华社记者:王优玲、胡苏、王攀、毛振华、季明、何欣荣)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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