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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雯委员:管理瑕疵致损承担赔偿责任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12月25日

    法制日报讯 记者席锋宇 近日在分组审议航道法草案时,王明雯委员建议,因航道工程建设管理的瑕疵导致水害或给其他人带来损害应有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王明雯说,航道建设一章中规定,因航道工程建设损坏依法建设的其他工程或者设施的,航道建设单位应当予以修复或者依法赔偿。她建议,在此规定后增加一款,即“航道工程建设中因工程的管理瑕疵导致水害发生或者给他人带来损害的,由航道工程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航道工程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设计方、施工方或监理方追偿”。增加责任的规定,目的是让这部分受损人群有法律救济的途径。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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