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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每年导致我国120万人死亡常委委员呼吁广告全面禁烟

严防借促销赞助方式打擦边球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10月23日

    □法制日报记者席锋宇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消费和生产国,拥有3亿烟民,占全球烟草生产量的43%。烟草也是我国公众的主要致死因素之一,每年导致120万人死亡,预计这一数字到2030年会增至350万。”

    与某基金会上述调查数据一样让人震惊的还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月28日发布的2014年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13岁至15岁学生中,48.5%在过去一个月看到过烟草广告。此前,2013年一项针对中国、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尼日利亚和巴西5岁至6岁儿童的调查显示,85%的中国儿童能够识别一种以上烟草制品的商标,位列被调查6国之首。

    前不久在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首次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草案对于烟草广告作出严格限制性规定。在分组审议中,一些常委委员纷纷提出,对烟草广告应给予更加严格的界定和限制,还有的委员认为,应该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黄润秋委员说,保护人民健康是国家的基本职责。烟草显然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我国每年死于烟草或相关疾病的人数超过100万,这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是有重大影响的。目前,尽管对烟草广告有严格限制,但是各种变相广告或者擦边球广告是比较多的。

    “以前有个烟草广告,画面很美,没有出现‘烟’的字样,没有宣传烟草本身,但谁都知道是烟草广告。”任茂东委员对这种打擦边球的烟草广告行为深有感触。

    黄润秋认为,草案第二十条涉及到烟草广告的有几款,“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他建议,明确规定禁止烟草广告推销者促销或者赞助,包括有些电影电视中出现比较隐蔽的对烟草商的赞助或者促销的词句都应禁止。

    黄润秋说,草案规定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等公共场所以及医院和学校建筑控制地带、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烟草广告。还应把商店、餐饮、娱乐这样一些公共场所明确规定出来,因为这些公共场所是大家最常去的场所,应全面禁烟,也应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任茂东委员认为,我国已经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成员国,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所以应把条约的有关规定引入广告法,特别是公约第11条关于烟草包装、标签上的健康警示语和信息至少不少于可见部分30%的规定。此外,现在不仅仅要禁止烟草广告本身,还要明确规定不得宣传烟草企业的名称和商标。不仅要禁止烟草企业做广告的行为,而且要禁止烟草企业促销、赞助等行为,从根本上杜绝烟草企业向公众宣传其商标和名称的行为,不要给烟草企业做广告留“后门”。

    草案规定,发布烟草广告,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白志健委员认为,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批准烟草广告的规定显得过于宽松,建议将“县级”修改为“省级”。

    黄润秋说,过去20年,烟草企业一直在钻各种各样的法律空子,努力把它们的广告打出去。应有一个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更有针对性的具体办法。他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一款规定,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法制定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具体办法。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明确“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2012年我国八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明确要求“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刘政奎委员说,烟草危害人们健康,国家必须采取强制手段限制其发展。建议在草案中明确“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而不应采取列举的方法,给烟草广告留下空间。相应的草案第二十一条中关于烟草的内容全部删去,因为有了全面禁止的规定,就不存在需要审批的例外情况。在草案第五章法律责任的相关条款,建议增加对烟草广告的处罚内容。

    严以新委员在提到烟草广告的问题时,举了一个例子。他收到的一份报纸中挟带一个烟草广告,拿着那个广告去买烟可以省20元。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明确规定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草案第二十条规定在什么地方不允许做烟草广告,那么请问,在什么场合允许做烟草广告?中国吸烟情况在全世界来说是比较严重的,因病死亡的比例也是相当高的,为什么我们不能做到全面禁止?”姒健敏委员认为,烟草广告不该有,吸烟有害健康已是共识。草案第二十条有关烟草广告的内容,应修改为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要非常清楚地规定,没有必要遮遮掩掩再允许做烟草广告。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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