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阎建国:应当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机构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8月30日

    法制日报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朱磊 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分组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建议,应成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门机构。

    阎建国说,国务院应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办公室。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有个部门集中管理。此外,阎建国认为还应强化家庭教育制度,建立预防和惩治家庭暴力机制,这一点非常重要。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关注、教育、投入,只有这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才会做得更好。

责任编辑: 王伟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