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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放”与“管”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报告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 2014年8月28日

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记者刘奕湛)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8日上午分组审议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报告。与会人员认为,要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正确把握好“放”与“管”的关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兴凯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多次审议涉及行政审批权责的法律,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法律保障。报告提出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比较具体,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也比较透彻,下一步工作安排针对性强,对硬骨头下先手棋,这样即能促进政府作风转变,又可以提高行政效能,也回应了社会的期待。

审议中,与会人员也提出一些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跨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利益攸关方多,改革的难度大,行政审批事项多,是硬骨头,应综合考虑,统一设计,该合并的合并,该取消的取消。

该放的不犹豫,该管的不手软。要有一个有序的市场,必须有一个有为的政府。与会人员认为,一些政府的行政许可取消了,但被协会或商会拣了起来,还有一些直接下放到了协会、学会手中,仍打着政府的牌子在开展相关工作,不仅工作质量下降,而且增设了收费和专家费,造成了不良影响,留下了事故隐患。政府必须对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7大类合格项目加强监管,特别是对承担评价、审核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合格项目的协会、学会的监管。

李屹委员建议,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切实加快培育规范社会组织,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做到简政放权与地方社会承接相协调。在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明确赋予人民团体社会管理的具体职能。

简政放权直接涉及权利和利益的调整,也有些部门和工作人员自觉、不自觉地从现实利益出发,对应该而且能够放的一些审批权不愿意放。一些委员认为,放权如果仅仅是放小不放大、放责不放权、放虚不放实、放内不放外,必将破坏优化审批的整个程序,必然形成“中梗阻”的问题,使放权优化改革名存实亡、破坏改革。

刘政奎委员建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一场革命,在这场革命中,政府自身的决心和工作固然十分重要,但还要发挥全社会的力量推动改革,尤其是人大可以通过修改法律、加强监督,使这场革命更为彻底。

对于“放”“管”之间的关系,韩晓武委员认为,不能只谈“放”,而要“放而不乱”。在减少审批的同时,要加强监管。减少事前审批,并不意味着削弱事中、事后的监督,更不意味着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的弃守。必须明确“放”与“管”的各自领域和边界,才能避免一放就乱的情况出现。

全国人大代表韩建敏建议,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紧紧抓住理顺利益关系这个核心。尤其要严格按照“法不禁止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政府部门不能为”的基本原则让市场和政府各自归位,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协调配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政府作用更好地发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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