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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08月27日

    法制日报讯 记者朱磊 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应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和工作机制。

    报告建议:一是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民政部及有关部门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督和国家干预为保障的监护制度,督促、指导家长切实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落实家庭保护责任,推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紧密衔接。二是完善未成年人福利制度。要拓宽福利保障对象,制定未成年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建立社会化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三是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完善对轻微犯罪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措施,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发挥应有作用。四是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把未成年人受虐待、被遗弃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五是鼓励、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六是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适时研究设立未成年人专门保护机构,统一管理、协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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