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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有新修改

军地确定电磁环境保护标准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6月24日

    法制日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陈丽平 新的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保护措施,由军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共同确定。

    原修正案草案第十五条规定,在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建设、设置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使用效能的设备和电磁障碍物体,不得从事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活动。

    有关部门提出,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保护涉及的因素比较复杂,需要军地的专门机构相互协调,共同确定具体保护措施,实践中也是按照这一原则开展工作的,希望在法律中予以明确。全国人大法律委经研究,建议增加上述规定。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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