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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有新修改

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总体要求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6月24日

    法制日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陈丽平 新的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在统筹兼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军事设施保护方面作出规定。

    有些常委委员和有关方面提出,应当进一步完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军事设施保护的统筹兼顾机制和措施。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两方面修改:一是考虑到海洋功能区划与水域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密切相关,建议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兼顾军事设施保护需要、并征求有关军事机关意见的规划和建设事项中,增加编制“海洋功能区划”。二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军事设施建设和城乡规划的关系,建议相应增加规定,军队编制军事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军事设施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的总体要求”。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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