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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报告指出

健全金融消费纠纷调处机制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6月25日

    法制日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陈丽平 在今天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作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刘士余介绍,我国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出台金融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措施,建立健全金融消费纠纷调处机制。

    刘士余说,近年来,针对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风险在某些地区、行业或时点上有所积聚的情况,国务院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先后确定若干金融领域重大课题,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既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又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举措,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力地支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刘士余说,在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方面,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增强金融监管合力。2013年8月,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牵头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就建立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促进互联网跨界金融健康发展、增强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点风险隐患等政策事项进行研究、达成共识,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简化行政审批,提高监管透明度。本届政府以来共取消和调整金融业行政审批项目17项。总体来看,我国金融业运行平稳,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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