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应严格监管婴幼儿配方食品增设批发企业销售记录制度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6月24日

    法制日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天被提请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

    修订草案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设备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

    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法制日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天被提请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在食品流通环节,增设批发企业的销售记录制度。

    修订草案规定,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责任编辑: 王伟

相关文章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