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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桥千坝锁大江”影响航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

立法促进水运健康发展极为必要

浏览字号: :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4月30日

  图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航道法草案。 □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摄

    □法制日报记者席锋宇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分组审议航道法草案时,常委委员普遍认为,航道是水运的基础,是港口的生命线,是我国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水上运输的要求越来越高,航道立法滞后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管理问题。加快航道立法进程有助于推进我国水运事业的大发展,并从法律层面上为水运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保障。

    航道建筑影响航运问题突出

    水运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之一,相比其他运输方式,具有运能大、占地少、能耗低等方面的优势。作为水运基础的航道是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分组审议时,许多常委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剖析了我国航道目前面临的问题以及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全国人大代表王中丙来自广东湛江。作为来自沿海港口城市的代表,他对航道立法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有着深切的体会。他表示,航道法是航道管理的龙头法,对加强航道关系、规范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意义重大。目前,我国航道存在着运输多头管理、发展规划滞后、通道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特别是现在航道非法建筑的问题比较严重,比如临航道建筑渔排设施以及非法大量采砂取土等活动猖獗。

    关于航道上非法建筑影响航运的现状,杨邦杰委员也深有感触。他说,从全国来看,导致航道利用率偏低的一个原因就是存在“万桥千坝锁大江”的现象,这使得许多航道被迫中断。住在江边的人们,以前见惯的江上白帆水运繁忙的景象,现在没有了。

    严以新委员说,内河航运每吨公里的成本是铁路的1/2、公路的1/5,碳排放是公路运输的3倍,所以从节能减排的角度出发,制定航道法十分必要。1962年航道普查时,航道是17万公里,到现在只有13.1万公里,这些年来减少了4万多公里。减少的原因就是修坝、修桥,净空高度不够。

    李安东委员说,现在军队的舰船,包括潜艇出港经过航道的时候,经常被航道上的渔具、养殖设施损害,有的螺旋桨被缠绕,有的潜艇艇体被刮伤。记得2012年航母在大连建造好后第一次出航,派了专人在“香炉峰”水道和“老铁山”水道监视,是因为担心航道上外来物损毁舰船。我们军队很多重要的舰船装备是在内地建造的,要通过航道出海。现在水道上建筑物越来越多,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制定航道法意义非常重要,应对航道航运依法进行规范,保证航道畅通无阻,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

    明确航道建设养护资金来源

    航道法草案对航道建设养护资金作出了相关规定。

    王中丙建议,明确航道建设养护资金来源。航道法草案的规定不是很明确。因此,他认为应按照航道管理等级,也就是按照国家航道或地方航道的区分来明确航道建设养护资金的来源。

    王中丙说,现在的情况是市县两级地方政府没有航道建设维护专项资金来源。港口腹地广阔,特别是沿海主要港口服务区域都超出所在地级市范围,加上航道建设维护资金数额巨大,筹集建设主体全部由港口航道所在地方政府来承担,压力巨大。因此,鉴于市、县两级政府财力薄弱,建议航道建设养护资金明确按国家航道、地方航道的主管部门为主来进行统筹。也就是采用国家、省、市共建航道的方式,合理确定国家、省、市、县政府的资金分担比例,同时完善中央和省级航运建设基金制度,进一步提高国家和省级政府资金的补助标准。

    罗亮权委员则建议,在草案中增加加大航道养护资金投入的规定,因为目前航道建设投入严重不足。他说,近年来,航道投入虽有所上升,但与航道快速发展需要仍有很大差距,随着建设力度的增加,养护资金需求也会随之增大,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航道建设养护资金投入。草案总则第四条虽对航道建设、养护资金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但不够具体明确,建议在第三章航道建设章节中补充一条,中央政府要增加对长江等航运干线、京杭运河沿河干线航道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等重要干线航道以及其他航道建设的投入,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加对其他航道建设的投入,保证航道建设需要。

    陈国令委员建议在第二章航道规划中,明确国务院和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拟制航道建设上要贯彻国防要求,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与国防密切相关的航道建设和养护资金。

    明确中外界河航道管理规定

    审议中,委员和代表认为航道法草案没有明确中外界河如何管理是缺失。

    刘政奎委员说,此次航道法草案中没有涉及到中外界河航道的管理。总不能就界河航道管理再制定一部法,因此在制定航道法时应考虑得更全面一点。至少对界河航道管理有个基本规定,能不能依据其他什么法规来进行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张铁民认为,涉及到界河的航道也应该在航道法规范的范围内。他举例说,鸭绿江上有一个老西航道,能通三千吨左右的船,疏通航道、打通出海口,对我国的战略意义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航道方面,对这些界河、界江要明确管理,使我国国家权益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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