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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长根:应增加环境与健康规定

浏览字号: :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4月23日

    法制日报北京4月22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天在分组审议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时,冯长根委员认为,应在修订草案中增加环境与健康相关规定。

    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冯长根说,希望能把环境与健康问题同时规定。当前,关系到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环境风险问题比较突出。公众对环境与健康风险,也有过度反应的现象,比如PX项目事件。环境与健康交缠在一起的问题日趋严重。尽管这有长期以来经济粗放型增长方式的大背景,但是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也是我们面对环境与健康问题无法作出及时反应的重要原因。修订草案明确了“保障人体健康”的立法目的,但是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还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希望将“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改为“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首先,政府有责任对老百姓关切的可能存在的环境与健康问题开展常规性调查、监测工作,不能等到群众反响强烈了再来做工作。其次,环境健康问题一旦产生,后果很严重,而且造成的损害很难消除,需要制度性地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的工作,以落实预防原则。其三,常规性开展上述工作是掌握相关问题实情,把握处理主动权的基础。从现有条件看,国家已经出台了关于《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目前环境保护系统和卫生系统都有相关的业务机构开展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技术方法基本成熟,而且有一定的人员队伍支撑。

    冯长根认为,推动建立环境与健康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是很必要的。首先,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风险评估,需要大量的信息资源支撑,需要在顶层整体规划和统一部署下,整合多业务领域信息、多部门配合才能完成。其中,部门间的相关信息共享交流是关键性的保障。其次,面向社会的有效信息共享和交流是引导公众理解、接受一定环境与健康风险,支持政府决策的基本保障。第三,在信息共享与交流基础上,老百姓自身就可以减少在环境危险因素中的暴露水平,达到降低环境污染健康风险的目的。从现有条件来看,面对当前突出的环境形势,各有关部门的科研投入已经不断增加,掌握的信息越来越多。目前已成立了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部门间协作推进工作框架基本形成。在《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支撑下,信息共享制度正在逐步破冰。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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