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九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4-01-1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各项决定,以供保存

(中 文 本)

SC-4/10  α-六氯环己烷的列入问题

SC-4/11  β-六氯环己烷的列入问题

SC-4/12  十氯酮的列入问题

SC-4/13  六溴联苯的列入问题

SC-4/14  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的列入问题

SC-4/15  林丹的列入问题

SC-4/16  五氯苯的列入问题

SC-4/17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的列入问题

SC-4/18  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的列入问题

 

SC-4/10:α-六氯环己烷的列入问题

  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由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转递的关于α-六氯环己烷问题的风险简介和风险管理评价报告,

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建议将α-六氯环己烷列入公约附件A的建议,

决定修改公约附件A的第一部分,将下列横栏插入表中,以便将α-六氯环己烷列入其中:

化学品

活动

特定豁免

α-六氯环己烷*

化学文摘社编号:319-84-6

生产

使用

UNEP/POPS/POPRC.3/20/Add.8UNEP/POPS/POPRC.4/15/Add.3

UNEP/POPS/COP.4/17

 

SC-4/11:β-六氯环己烷的列入问题

  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由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转交的β-六氯环己烷的风险简介和风险管理评价,

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建议将β-六氯环己烷列入公约的附件A

决定修正公约附件A第一部分,插入下列横栏,将β-六氯环己烷列入其中:

化学品

活动

特定豁免

β-六氯环己烷*

化学文摘社编号:319-85-7

生产

使用

NEP/POPS/POPRC.3/20/Add.9UNEP/POPS/POPRC.4/15/Add.4

NEP/POPS/COP.4/17

 

SC-4/12:十氯酮的列入问题

  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由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转递的关于十氯酮问题的风险简介和风险管理评价报告,

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建议将十氯酮列入公约附件A但不享有特定豁免的建议,

决定修改公约附件A的第一部分,把下列横栏插入表中,以便将十氯酮列入其中,但不享有特定豁免:

化学品

活动

特定豁免

十氯酮*

化学文摘社编号:143-50-0

生产

使用

EP/POPS/POPRC.3/20/Add.10UNEP/POPS/POPRC.3/20/Add.2

NEP/POPS/COP.4/17

 

SC-4/13:六溴联苯的列入问题

  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由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转递的关于六溴联苯问题的风险简介和风险管理评价报告,

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建议将六溴联苯列入公约附件A但不享有特定豁免的建议,

决定修改公约附件A的第一部分,把下列横栏插入表中,以便将六溴联苯列入其中,但不享有特定豁免:

化学品

活动

特定豁免

六溴联苯*

化学文摘社编号:36355-01-8

生产

使用

EP/POPS/POPRC.2/17/Add.3UNEP/POPS/POPRC.3/20/Add.3

NEP/POPS/COP.4/17

 

SC-4/14: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的列入问题

  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由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转递的关于商用八溴二苯醚的风险简介和风险管理评价报告,

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有关将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列入公约附件A的建议,

  1.决定修改公约附件A的第一部分,按照本决定第2段之规定,将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列入该部分,并根据该附件第四部分有关条款对含有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的物品享有特定豁免,内容如下:

化学品

活动

特定豁免

 

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

生产

使用

根据本附件第四部分的规定的物品

  2.还决定在附件A中新增一个第三部分,名称为“定义”,并将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的定义插入其中,内容如下:

就本附件而言:

EP/POPS/POPRC.3/20/Add.6UNEP/POPS/POPRC.4/15/Add.1

EP/POPS/COP.4/17

   “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系指2,2,4,4,5,5-六溴二苯醚(BDE-153,化学文摘社编号:68631-49-2)、2,2,4,4,5,6-六溴二苯醚(BDE-154,化学文摘社编号:207122-15-4)、2,2,3,3,4,5,6-七溴二苯醚(BDE-175,化学文摘社编号:446255-22-7)、2,2,3,4,4,5,6-七溴二苯醚(BDE-183,化学文摘社编号:207122-16-5)以及商用八溴二苯醚中存在的其他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

3.决定在附件A中新增第四部分,内容如下:

第四部分 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

  1.缔约方可允许回收含有或可能含有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的物品,并且可允许使用和最终处理那些利用含有或可能含有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的回收材料所生产的物品,但条件是:

  (a)回收和最终处理应采取无害环境的方式进行,不得导致为了再利用之目的而回收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

  (b)缔约方采取措施,防止出口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含量(浓度)超出在该缔约方境内出售、使用、进口或加工允许值的物品;

  (c)缔约方已向秘书处通报其利用此种豁免的意图。

  2.缔约方大会应在其第六次常会及其后每隔一次常会上评价各缔约方在实现其消除物品中所含的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的最终目标方面所取得的进展情况,并审查是否仍然需要此种特定豁免。无论如何,此种特定豁免的有效期最长到2030年。

   4.决定修改公约附件A第一部分,在注(iv)中“根据本附件第二部分的规定而由在用物品使用的多氯联苯”之后插入一个逗号和“和根据本附件第四部分的规定使用的六溴二苯醚与七溴二苯醚”。

 

SC-4/15:林丹的列入问题

  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由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转递的关于林丹问题的风险简介和风险管理评价报告,

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建议将林丹列入公约附件A的建议,

1.决定修改公约附件A的第一部分,将下列横栏插入表中,以便将林丹列入公约附件A,且在将林丹作为控制头虱和治疗疥疮的人类健康辅助治疗药物时享有特定豁免:

化学品

活动

特定豁免

林丹*

化学文摘社编号:58-89-9

生产

使用

控制头虱和治疗疥疮的人类健康辅助治疗药物

2.要求秘书处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顾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关于林丹问题的风险管理评价报告中的结论,确定有关将林丹用于控制头虱和治疗疥疮的人类健康辅助治疗药物的报告和审查要求,并向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汇报有关这方面的情况。

UNEP/POPS/POPRC.2/17/Add.4UNEP/POPS/POPRC.3/20/Add.4

UNEP/POPS/COP.4/17

 

SC-4/16:五氯苯的列入问题

  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由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转递的关于五氯苯问题的风险简介、风险简介增编和风险管理评价报告,

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有关将五氯苯列入公约附件A但不享有特定豁免以及将其列入公约附件C的建议,

1.决定修改公约附件A的第一部分,把下列横栏插入表中,以便将五氯苯列入其中,但不享有特定豁免:

化学品

活动

特定豁免

五氯苯*

化学文摘社编号:608-93-5

生产

使用

2.还决定修改公约附件C第一部分,在化学品表中的“多氯二苯并对二口恶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PCDD/PCDF)”之后插入五氯苯(PeCB)(化学文摘社编号:608-93-5),并在附件C第二部分第1段和第三部分第1段“多氯二苯并对二口恶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之后,插入“五氯苯”,以便将五氯苯列入附件C

①UNEP/POPS/POPRC.3/20/Add.7和UNEP/POPS/POPRC.4/15/Add.5和UNEP/POPS/POPRC.4/15/Add.2。

UNEP/POPS/COP.4/17

 

SC-4/17: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的列入问题

  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由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转交的全氟辛基磺酸的风险简介、风险管理评估和风险管理评估增编,

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有关将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列入公约附件A或附件B中的建议,

1.决定修正公约附件B第一部分,列入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做法是在这部分插入下表,表栏里列明可接受用途和特定豁免:

UNEP/POPRC.2/17/Add.5UNEP/POPRC.3/20/Add.5UNEP/POPRC.4/15/Add.6

UNEP/POPS/COP.4/17

  

 

可接受用途或特定豁免

全氟辛基磺酸(化学文摘社编号:1763231)及其盐类a和全氟辛基磺酰氟(化学文摘社编号:307357)

生产

可接受用途:
根据本附件第三部分,生产专用于以下用途的其他化学品。为下列用途而生产。
特定豁免:
限于登记簿所列缔约方被允许的豁免

a例如:全氟辛基磺酸钾(化学文摘社编号:2795393);全氟辛基磺酸锂(化学文摘社编号:29457725);全氟辛基磺酸铵(化学文摘社编号:29081569);全氟辛基磺酸二乙醇铵(化学文摘社编号:70225148);全氟辛基磺酸四乙基铵(化学文摘社编号:56773423);全氟辛基磺酸二癸二甲基铵(化学文摘社编号:251099168)

使用

可接受用途:
根据本附件第三部分用于下列可接受用途,或在生产下列可接受用途的化学品的过程中用作中间体:
照片成像
半导体器件的光阻剂和防反射涂层
化合物半导体和陶瓷滤芯的刻蚀剂
航空液压油
只用于闭环系统的金属电镀(硬金属电镀)
某些医疗设备(比如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ETFE)层和无线电屏蔽ETFE的生产,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CCD滤色仪)
灭火泡沫
用于控制切叶蚁(美切叶蚁属和刺切蚁属)的昆虫毒饵
特定豁免:
用于下列特定用途,或在生产下列可接受用途的化学品过程中用作中间体:
半导体和液晶显示器(LCD)行业所用的光掩膜
金属电镀(硬金属电镀)
金属电镀(装饰电镀)
某些彩色打印机和彩色复印机的电子和电器元件
用于控制红火蚁和白蚁的杀虫剂
化学采油
地毯

 

 

皮革和服装
纺织品和室内装饰
纸和包装
涂料和涂料添加剂
橡胶和塑料

  2.还决定在附件B中编写一个名为“全氟辛基磺酸(PFOS)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的新的第三部分,内容如下:

第三部分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1.所有缔约方均应停止生产和使用全氟辛基磺酸(PFOS)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但本附件第一部分规定的那些通知秘书处打算生产和(或)使用它们并用于可接受用途的缔约方除外。因此,设立了可接受用途登记簿,向公众开放。秘书处应保留可接受用途登记簿。如果尚未列入可接受用途登记簿的缔约方决定请求在列于本附件第一部分的可接受用途范围内使用全氟辛基磺酸(PFOS)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该缔约方应当尽快通知秘书处,以将其增列至该登记簿。

  2.生产和(或)使用这些化学品的缔约方应酌情考虑诸如公约附件C第五部分所载的有关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的一般性指导的相关部分等提供的指导。

  3.使用和(或)生产这些化学品的各缔约方应每四年一次就消除全氟辛基磺酸(PFOS)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方面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依照公约第15条并在依照该条进行的汇报过程中将其有关上述进展情况提交缔约方大会。

  4.为减少和最终消除对这些化学品的生产和(或)使用,缔约方大会应鼓励:

  (a)使用这些化学品的各缔约方在出现合适的替代物质或方法时,采取行动逐步淘汰它们的使用;

  (b)生产和(或)使用这些化学品的各缔约方制定和实施一项行动计划,将此作为公约第7条规定的实施计划的一部分;

  (c)各缔约方在其能力范围内,促进为使用这些化学品的缔约方研究和开发安全的化学和非化学替代品、工艺、方法和战略,此种研究和开发应符合那些缔约方的国情。在考虑替代品或不同替代品的结合时,应予重视的因素应当包括这些替代品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及环境影响。

  5.缔约方大会应当在现有科学、技术、环境和经济信息的基础上,评估用于各种可接受用途和特定豁免的化学品继续使用的必要性,此类信息包括:

  (a)3段所述报告中提供的信息;

  (b)这些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情况;

  (c)这些化学品的替代品的可获得性、适宜性和应用情况;

  (d)在加强各国能力以安全过渡到依赖此类替代品方面的进展情况。

  6.前一段所述评估应不迟于2015年进行,并在之后每四年在缔约方大会举行常会的同时进行一次评估。

  7.鉴于使用的复杂性和使用这些化学品所涉社会部门之多,可能存在这些化学品的其他使用情况,而各国尚不知晓。鼓励已认识到这些化学品其他使用情况的缔约方尽快向秘书处通报。

  8.缔约方可以随时以书面通知通报秘书处,将该缔约方从可接受用途登记簿中撤销。撤销在通知确定的日期生效。

9.附件B第一部分注(iii)的规定内容不适用于这些化学品。

 

SC-4/18: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的列入问题

  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由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转交的商用五溴二苯醚的风险简介和风险管理评价,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建议将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列入公约的附件A

  1.决定修正公约附件A的第一部分,插入下列横栏,以便将本决定第2段所定义的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列入其中,并包括根据该附件第四部分的规定对含有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的物品的特定豁免;

化学品

活动

特定豁免

 

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

生产

使用

根据本附件第四部分的规定的物品

  2.还决定在附件A中新增第三部分“定义”,插入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的定义如下:

在本附件中:

UNEP/POPS/POPRC.2/17/Add.1UNEP/POPS/POPRC.3/20/Add.1

UNEP/POPS/COP.4/17

  “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系指2,2,4,4-四溴二苯醚(BDE-47,化学文摘社编号:40088-47-9)和2,2,4,4,5-五溴二苯醚(BDE-99,化学文摘社编号:32534-81-9)及商用五溴二苯醚中所含的其他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

3.决定在附件A中新增第四部分如下:

第四部分 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

  1.在下列条件下,缔约方可允许回收含有或可能含有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的物品,及允许使用和最终处置由含有或可能含有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的再生材料制造的物品:

  (a)此种回收和最终处置应采取无害环境的方式进行,不得导致为了再利用之目的而回收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

  (b)缔约方不允许此种豁免导致出口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的含量(浓度)超出该缔约方境内销售允许值的物品;

  (c)该缔约方已将其利用这一豁免的意图通知秘书处。

  2.缔约方大会在其第六届常会以及此后每隔一届常会上,应评估缔约方在实现其消除物品中所含的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这一最终目标过程中所取得的进展,并审查是否有必要继续进行这一特定豁免。这一特定豁免的到期时间最晚不得迟于2030年。

  4.决定修正公约附件A第一部分的规定:在注(iv)中“根据本附件第二部分的规定而由在用物品使用的多氯联苯”之后插入一个逗号和“以及根据本附件第四部分规定使用的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新增列硫丹修正案

(中 文 本)

SC-5/3:增列硫丹原药及其相关异构体

  缔约方大会,

审议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提交的硫丹(硫丹原药、其相关异构体以及硫丹硫酸盐)的风险简介文件及风险管理评价文件,

注意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建议将硫丹原药、其相关异构体以及硫丹硫酸盐列入《公约》附件A,同时给予特定豁免,

  1.决定修正《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第一部分:增列硫丹原药及其相关异构体,并插入下列横栏,对特定豁免登记簿中所列缔约方被允许的生产以及(或)为防治根据本附件新增第六部分条款而列出的作物虫害的使用给予特定豁免:

UNEP/POPS/POPRC.5/10/Add.2

UNEP/POPS/POPRC.6/13/Add.1

化学品

活动

特定豁免

硫丹原药*(化学文摘社编号:115-29-7)及其相关异构体*(化学文摘社编号:959-98-8及化学文摘社编号:33213-65-9

生产

限于登记簿所列缔约方被允许的豁免

 

使用

用于防治根据本附件第六部分条款而列出的作物虫害

  2.决定在附件A第一部分中新增注(v),内容如下:硫丹原药(化学文摘社编号:115-29-7),其相关异构体(化学文摘社编号:959-98-8及化学文摘社编号:33213-65-9)以及硫丹硫酸盐(化学文摘社编号:1031-07-8)已评估并确认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3.决定在附件A中新增第六部分如下:

 

第六部分 硫丹原药及其相关异构体(硫丹)

除已告知秘书处希望根据《公约》第4条生产和(或)使用硫丹的缔约方除外,缔约方应消除硫丹的生产和使用。可以针对以下作物-害虫对照表给予使用硫丹特定豁免:

 

   

苹果

蚜虫

木豆、双花扁豆

蚜虫、毛虫、豆荚螟、豌豆莲纹夜蛾

豇豆、豆角

蚜虫、潜叶蝇、粉虱

辣椒、洋葱、土豆

蚜虫、小叶蝉

咖啡果

小蠹虫、白蛀虫

棉花

蚜虫、棉铃虫、小叶蝉、稻纵卷叶螟、
粉红棉铃虫、蓟马、粉虱

茄子、黄秋葵

蚜虫、小菜蛾、小叶蝉、果芽虫

花生

蚜虫

黄麻

比哈尔毛虫、广明螨

玉米

蚜虫、粉螟、白蛀虫

芒果

果蝇、跳仔

芥末

蚜虫、瘿蚊

水稻

瘿蚊、水稻铁甲虫、白蛀虫、白小叶蝉

茶叶

蚜虫、毛虫、卷心虫、粉蚧、介壳虫、小绿叶蝉、
茶尺蠖、茶角盲蝽、蓟马

烟草

蚜虫、烟青虫

番茄

蚜虫、小菜蛾、小叶蝉、潜叶蝇、果芽虫、粉虱

小麦

蚜虫、粉螟、白蚁

 

 

 

来源: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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