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中:要严格限制经营者收取预付款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10-1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时,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徐建中指出,要对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作出更严格限制。

  徐建中说,现在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十分普遍,出的问题也很多,比如收了预付款后经营者潜逃了,消费者无从追起,打官司也很麻烦。这种行为对消费者伤害是很大的。建议对此作出限制,比如经营者收的预付款先放在银行,在服务完成后才能拿到预付款。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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