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常委委员分组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时建议

严守预算法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9-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于呐洋 在前不久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一些常委委员建议,要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预算的执行监督,提高预算的管理水平。

  “根据预算法,预算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变动。我8月中旬参加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时审议了地方去年的决算报告,看到预算变动比较大。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只有预算编制科学,最后的变动才会比较小,才能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王明雯委员说。

  王明雯建议,要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规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规范的、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充分考虑西部贫困地区的实际,取消民生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

  冯淑萍委员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有一个亮点,就是对问题不藏着掖着,指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待提高,预算约束力需要进一步增强”。预算法明确规定,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不得改变。这个问题一定要注意。今年编制预算,要把明年即将发生的预算考虑充分。另外,目前一些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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