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了旅游法——写在旅游法表决通过之际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4-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绘中国旅游蓝图 圆大众旅游梦想

  旅游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在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看来,这是为中国旅游业的宏伟蓝图立法,是为亿万普通中国人圆旅游梦立法。

  景区门票价格越来越高,让许多普通旅游者望而却步。旅游法在遵循价格管理体制、定价权限、定价原则基础上,提出“严格控制价格上涨”的基本原则,强调门票价格的公开性、公益性和时效性。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的涨价,要求举行各方参与的听证会,并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还做出此类景区应逐步免费开放的规定。

  旅游活动具有流动性、异地性,比一般服务性消费存在更大的安全风险。针对近年来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旅游法将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明确旅游经营者是直接责任主体,政府是旅游安全监管责任主体,社会有关机构承担一定公共救助责任。

  旅游法还强调公共服务,给市场开辟更多空间。“旅游法总结了30多年旅游业发展经验,明确了市场需求导向,遵循市场规律,体现了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携程网副总裁郭东杰说,这是对旅游业所有攸关方的一大利好。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总裁于宁宁说,在“五一”小长假、第三个中国旅游日到来前夕,旅游法表决通过有重大现实意义,“这是对中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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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2013年04月25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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