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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算工委举办预算审查联系代表专题学习班

发挥代表作用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8年11月27日 08:22:08

11月12日至14日,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暨预算审查监督干部学习班在厦门举行。

    审查和批准政府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是宪法和预算法等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重要职权,是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发挥好人大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动把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政府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贯彻好、落实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改革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11月12日至14日,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暨预算审查监督干部学习班在福建厦门举行。围绕此次专题学习培训,本报特推出一组报道。

    □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文/图

    审查和批准政府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是宪法和预算法等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重要职权,是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对于推动各级政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发挥好人大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改革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及《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建立了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意见》及《办法》的印发实施,将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规范化、机制化,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对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预算审查中的主体作用。

    “建立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是适应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需要,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改革部署的一项积极措施,是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发展历程中的一个新实践。”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史耀斌指出,发挥好人大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动把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政府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贯彻好、落实好,具有重要的意义。

代表工作领域广泛
参与方式方法多样

    据了解,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是根据代表的专业背景和工作领域,在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经过推荐、审核和批准确定的。

    这些代表中,既有在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工作的代表,又有扎根基层农村的党支部书记、村长的代表,既有军队和武警部队的代表,又有来自公司企业的代表,既有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工作的院士教授代表,又有在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工作的代表,既有直接在财税、审计部门工作的代表,又有在金融、统计等领域工作的代表。

    “可以说,代表的工作领域比较广泛,代表性比较好。”史耀斌说。

    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依法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权的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提出预算管理和预算审查监督议案和建议、参加会议活动、审议预算草案和报告、参加关于预算的决议表决等。又如,通过参加代表集中视察、代表小组和代表联络站活动,接待群众和开展个人调研。再如,受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召开的有关预算编制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和相关专题调研活动;受邀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的预算、决算初步审查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受邀参加所在省市财政部门等组织开展的预算绩效评估活动等。代表还可以通过邮件、信件、电话等形式,反映与财政预算有关的问题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等。

    “这些都是代表依法积极履行预算审查监督的活动。”史耀斌介绍说,通过这些途径和形式,代表发挥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宣传介绍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将所在地方和领域的意见建议以及基层的真实情况反映上来,当好党和国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提升能力尽心履职
审查监督好预算

    众所周知,编制预算是一件极其复杂的工作,审查预算更是一项很专业的任务。为此,对代表进行专业的学习培训,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两天半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及三个业务室负责同志围绕解读预算法、贯彻实施预算法、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举措、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等,分别作了专题介绍。财政部负责人介绍了我国的财政制度、财税改革和财政政策以及财政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服务工作网络平台的基本情况。

    通过学习,参加培训的各位代表普遍反映,这次学习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通过学习,代表履职有了思路、尽责有了切入点。

    “预算就是政府的账本,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关乎国计民生,涉及政府工作方方面面。建立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非常必要和及时,体现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连任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局长赵静是首次参加此类学习班。在她看来,如果把预算审查监督比喻成过河,增强人大代表的预算审查监督能力就是桥或者船。

    “虽然我本人长期在地方政府工作,并有在省级财政和税务部门任职的经历,对于预算管理工作算是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与预算审查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在财政预算管理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方面,自己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赵静坦言。鉴于预算审查监督的专业性特点,她同时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各级政府在下一步工作谋划上,要进一步抓好抓细抓实,各项工作要确定路线图、时间表,使预算安排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把预算报表编制得更加规范和细化,把支出预算和政策解释得更加具体形象,方便广大代表审查。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徐诺金也是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中的一员。在他看来,这项机制很有意义。“人大代表对预算审查监督以前仅仅停留在一年一度的代表大会期间,由于时间短,很难对预算有全面了解,监督力度不够。”在他看来,建立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使对预算的审查和监督体现在预算的每一个阶段,有效加强政府预算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有利于在预算监督中体现人民意志,有利于丰富和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方式和效率。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方式和效率更具体、更明确,效果也会更好。”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参加学习的全国人大代表中,有8位地方财政厅厅长。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就是其中的一位。既是人大代表,又是财政厅厅长,“一身两任”让从事财政工作30多年的张岩松感触很深。

    “一方面,作为代表,我深化了对人大代表审查监督预算职责以及工作重点、程序、要求的认识,深化了人大代表在审查监督预算工作中如何履职尽责、有效开展工作的认识。另一方面,作为政府工作人员,今后要自觉主动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研究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着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特别是预算管理工作,加强规范预算管理,真正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