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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司委禁毒法执法检查组到红河州开远、河口两市调研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6-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6月13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兴长一行,在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施朝兴的陪同下,到红河州开远、河口两地就《禁毒法》贯彻执行以及红河州禁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姜兴长一行兴致勃勃地来到开远"雨露社区",参观了社区宿舍楼、综合楼、卫生所、生产厂房、商铺、食堂等场所,对红河州在禁吸戒毒工作上所创造出的开远"雨露社区"戒毒康复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姜兴长认为,"雨露社区"是解决毒品危害的有效途径,更是社会创新管理的成功实践。

《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州委、州政府紧紧围绕红河州禁毒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突出优势特色,狠抓禁吸戒毒工作。姜兴长一行对红河州在开展禁毒预防教育和禁吸戒毒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表示赞赏。姜兴长说,各地的成功实践是中央形成决策的重要依据,红河州在贯彻《禁毒法》以及开展禁毒工作中,思路清晰,措施多种多样,经验十分宝贵,希望大家继续努力,把成绩和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姜兴长指出,由于境外毒品渗透严重,易制毒化学品外流及合成毒品制贩突出,潜在毒品地下消费市场复杂,缉毒难度加大,红河州的毒情形势依然严峻,务必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加强毒品打击整治力度,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要多方借鉴外地成功经验,例如与贵州省开展的“阳光工程”相互学习,形成优势互补,把社会管理创新这个问题真正提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不断推动禁毒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在河口,调研组先后参观了北山查验货场、中越公路大桥、联检大楼等。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副主任刘竹芬,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王军参加了调研。

 

  来源: 云南网 2012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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