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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立法规范劳模管理 我国将制定表彰奖励工作条例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2-0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制定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务院法制办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了多次论证。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袁敬华等31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立法规范劳模管理。议案提出,我国尚无法律、法规对劳模的评选、表彰、奖励、政治和生活待遇等管理工作作出明文规定,建议通过立法规范劳模的评定、劳模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劳模的特殊保护和救助等内容。

    全国总工会提出,去年全国总工会已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劳动模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劳模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研究探索劳模考核激励机制、解决劳模生产生活困难、解决劳模参加社会和养老保险问题以及住房困难问题等要求。

    内司委认为,上述条例的制定和有关意见的下发,将对劳模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解决劳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可暂不考虑对劳模管理进行专门立法。

  来源: 法制日报 2012年02月08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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